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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不得通过网络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推送或者诱骗、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内容。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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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人们在自媒体上享受着表达自由的快乐,但是并不意味着在网络空间可以肆无忌惮地表达,甚至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言论自由有边界,法律底线不可逾越!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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