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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战疫|科学理智做好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2020-01-27 12:06:17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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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多地发生,防控形势严峻。江苏省已于1月24日24时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然而就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之时,各类“网传”、“听说”类不实消息也不断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传播,加剧了民众的恐慌情绪。


疫情防控,事关人人,人人有责。我们既不可惊慌失措,亦不可盲目自信。关注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科学理智地应对。“苏小朗”现将近期涉我省相关的疫情谣言罗列如下,助力广大网友明辨真假消息、准确了解疫情,更好地投身到防控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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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朗”提醒:


有人为博取关注编造疫情谣言,有人道听途说在群里转发不实信息,疫情面前,谣言更加可怕。那么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都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呢?


造谣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造谣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对于编造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该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从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苏小朗”倡议: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广大网友既要保持足够警惕,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也要保持耳清目明,及时关注官方平台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拒绝被谣言信息蛊惑。


战胜病毒的先锋不仅是“逆行武汉”的医生群体、患病同伴,还有呼吸在同一片蓝天下的每一位。让我们携手努力,同舟共济,早日打赢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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