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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电费要涨”“取消谷峰计价”?事关江苏居民电价,一起来看!
发布时间:2023-06-02 16:11:35  作者:本站  来源:江南晚报(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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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苏的天气越来越热,关于电费的话题也开始逐渐“热”起来。不时有市民询问:“传言说电费要涨价了,真的吗?”还有不少小区业主群流传一则“居民用电也涨价”的消息:“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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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南晚报记者向国网无锡供电公司求证:目前,居民电价不变

1.7月1日起实行的通知:调整对象仅为工业电力用户

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优化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试行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自7月1日起实施。但是,本次电价调整对象仅为工业电力用户,不涉及居民用户。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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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月1日起实行的通知:按自然月抄表结算

根据国家电网发布的通知,江苏省今年6月1日起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意味着居民客户和低压非居民客户的电费结算周期和交费方式,调整为每月抄表、按月结算,而企事业单位电费结算周期、交费方式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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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江苏现行居民电价介绍

江苏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及收费标准如下:

高峰时段为早8时至晚21时,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为晚21时至次日早8时,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

若不申请启用峰谷分时电价计费,则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客户可自行选择开通或取消分时电价,一般情况下,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

江苏居民阶梯电价分档及加价标准如下:

居民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年用电量分档电价标准如下: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度,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第二档:2760<年用电量≤4800度,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度,每度加价0.3元。

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家庭,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全年分档电价标准如下:

第一档:年用电量≤3960度,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第二档:3960<年用电量≤6000度 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年用电量>6000度,每度加价0.3元。

户籍人口为7人及以上的家庭,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无需执行阶梯电价,合表电价为0.5483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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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阶梯电价,是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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